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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亳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》即将出台
发布时间 :2006-11-23 9:24:48 阅读人数: 【 打印 】【 关闭 】【首页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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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昨日从市房产局获悉,《亳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》本月内有望正式出台,而用于我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也已到位。对于我市住房困难(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)的最低收入家庭来说,这无疑是个福音。
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方面实施社会保障职能,向城镇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(“双困”家庭)提供租房租赁补贴、租房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,实现居者有其屋。据了解,截至去年底,全国尚有包括我市在内的70个地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。
去年9-10月份,市房产局联合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摸底调查,结果显示,全市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共有1800多户。市房产局房改科科长王庆杰介绍说,我市城镇居民住房条件苦乐不均的现象还比较突出,城镇最低收入家庭难以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居住问题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是完善城镇住房新体制的要求,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同时也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,对于缩小贫富差距、体现社会公平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。
安居才能乐业。实现居者有其房是广大群众最基本的也是最迫切的要求。王庆杰介绍说,解决城镇特困户的住房问题,不仅仅是一项社会救助、社会帮困,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保障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采取廉租住房制度这种解困方式更加切合实际,也大大方便了租房户的生产生活,这将进一步扩大我市的解困覆盖面,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巩固和发展。
据介绍,近日召开的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已经原则同意了《亳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(草案)》,该办法现正在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之中,本月内有望正式出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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